https://www.spu.ac.th/fac/law/th/category.php?category=7&sub=165 公告新增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 1/2018 号关于禁止销售时尚
牙套的命令。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 10/2009 号命令中未明确本通知中“时尚牙套”和“销售”的定义。
牙套的命令。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 10/2009 号命令中未明确本通知中“时尚牙套”和“销售”的定义。
“出售”是指出租、租赁或以任何方式提供金钱或其他利益的要求,以及第 3 条项下
为此类目的而提出的要约或招揽 #ห้ามขาย 时尚
牙套 根据公告,时尚牙套被提及为可能伤害消费者的产品。它对口腔健康有负面影响,导致蛀牙、牙齿畸形和可能致命的感染。
医学科学系发现,存在铅、锑、硒、铬和砷
等重金属污染物。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 1/2018 号通知 https://goo.gl/ZjLw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