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结构
这是一门包含 2 种学习类型的课程。
– 表格 1:毕业于高等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认可的国内外教育机构,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拥有不少于 5 项研究成果,并且必须通过课程主任酌情决定的研究潜力评估。
– 类型 2:毕业于高等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认可的国内外教育机构,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第一学期:2 门科目
– 高级法律研究方法 N/C
– 法律理论概念 3 学分论文
第 2 学期:学习 3 个科目
– 法治法律治理和公司治理 3 学分
– 法律与发展研讨会 3 学分
– 论文版面设计研讨会 3 学分
– 学位论文 36 学分
3 年制课程的学习时间不超过 6 学年。
周六和周日 09:00 – 16:00
每门科目 15 节课,每门课 3 小时,每门科目共 45 小时。
全程 525,000 泰铢
周六和周日 09:00 – 16:00
每门科目 15 节课,每门课 3 小时,每门科目共 45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