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在无边界互联网的时代,

http://columnist.smartsme.tv/niti/430

. Niti
是 Sripatum

法律中心的主任,各位读者、大家好。在本期中,我必须让许多向我询问版权法的人感到宽慰。根据 2015 年 8 月 4 日生效的版权法(第 2 号)B.E. 2558 (2015)。

法律生效后,过渡期。许多人感兴趣并被广泛讨论,以及许多问题和疑问,包括使用文本、照片、剪辑、下载,不直接发布或分享,点击链接,可以做多少个人和商业用途,是否违法,以及如何知道内容或图像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及何时受到保护。这些问题以及更多问题已经被讨论过,随着社会开始感到困惑和担忧,我想总结一下聪明中小企业的版权法。

首先,我必须了解版权法并不是一部新法律。这只是部分修正。版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例如,编剧、摄影师、文字作家、剪辑、戏剧舞台人物。所有这些都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一旦创建,就会立即受到法律保护。这些只是几个例子。因此,可以看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有很多东西,也有很多形式。我想将它们分为通过 Internet 进行版权使用的主要框架,如下所示:

类型 1:他人出于个人用途(不用于营利或商业目的)而使用受版权保护这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使用时,禁止修改、编辑、添加、修改和引用来源。

类型 2:将他人的版权用于商业目的,仅引用来源是不够的。必须首先获得受版权保护作品所有者的许可。

社交媒体渠道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这个渠道使用得越来越多,而且很容易沟通,见 1 型或 2 型,因为有些人将这个渠道用于商业目的,这将使它进入 2 型。即使是为了个人使用,我也建议清楚地引用来源。除了其他人访问源代码的好处外。请记住,这些信息不是我们创建的。因此,它们可能不是真的或不准确的。该行为可能导致我们承担另一项法律的责任,即《计算机责任法》B.E. 2550 (2007)。

一点也不难,对吧?我想学习这条法律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可怕和困难。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注明出处并告知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来源,因为我们不是作品的创作者。最后,我们的社会必须接受互联网上有很多剪辑。所有信息虽然很容易访问,但版权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我们都必须尊重这些权利。

最受欢迎

类别